商务部就欧盟第14轮对俄制裁列单中国企业事答问
欧盟不顾中方多次交涉和劝阻,一意孤行,在第14轮对俄制裁中再次列单中国企业,这是没有国际法依据和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单边制裁和“长臂管辖”。中方对此强烈不满,坚决反对。这一做法有违中欧领导人共识精神,对中欧经贸关系造成负面影响。中方敦促欧方从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大局出发,无条件停止列单中国企业。中方将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网站来源于公开信息,期市有风险,投资需谨慎
转载请注明来自:期市快讯
相关推荐
- 美国对涉华铝合金薄板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
- 发布于: 05月10日
- 成品油零售限价下调窗口今日开启 机构预计汽、柴油零售限价每吨分别下调145、140元
- 发布于: 07月25日
- 俄罗斯天然气工业石油公司首席执行官:全球石油市场平衡
- 发布于: 04月25日
- 国常会:听取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调研情况的汇报
- 发布于: 04月27日
评论已关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