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6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
今天(6月21日)上午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。发言人黄海华在会上介绍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委员长会议决定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6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。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审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、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、会计法修正草案、金融稳定法草案、学前教育法草案、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、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、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等法律草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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